有關本校開學後有條件開放校園租借及使用措施,詳如說明

一、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
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戶外操場防疫管理措施」辦理。
二、本校室內外場地,原則以學校及學生安全使用情形為優先,並由各校適度開放戶外操場其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下午四點至六點、假日為早上八點至下午六點。
(一)民眾進入校園應配戴口罩、手部衛生、自行量測體溫,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之民眾,應避免進入。
(二)民眾從事運動時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。
(三)如租借性質為辦理活動或比賽,租借人應先於一週前提送活動防疫計畫,報送學校防疫小組同意始得辦理;租借人並應於室內場地使用完畢後進行環境清消。
三、區域管制措施如下:
(一)學校行政及教學區域及室內場所(館)禁止民眾進入,未使用處所空間請保持門窗緊閉。
(二)校園飲水機全面暫停使用,以減少民眾接觸感染風險。
四、其餘租借場地之相關規定依本校場地租借辦法辧理。
公告處室: 【總務主任】